史砚芬致弟弟妹妹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机关事务处 发布时间:2025-03-19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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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弟弟妹妹:

我今与你们永诀了

我的死是为着社会、国家和人类,是光荣的,是必要的。我死后,有我千万同志,他们能踏着我的血迹奋斗前进,我们的革命事业必底(定)于成,故我虽死犹存。我的肉体被反动派毁去了,我的自由的革命的灵魂是永远不会被任何反动者所毁伤!我的不昧的灵魂必时常随着你们,照护你们和我的未死的同志,请你们不要因丧兄而悲吧!

妹妹,你年长些,从此以后你是家长了,身兼父母兄长的重大责任。我本不应当把这重大的担子放在你身上,抛弃你们,但为着了大我不能不对你们忍心些,我相信你们在痛哭之余,必能谅察我的苦衷而原谅我。

弟弟,你年小些,你待姊应如待父母兄长一样,遇事要和她商量,听她指导。家里十余亩田作为你俩生活及教育费。因我死以后,不要治丧,因为这是浪费的。以后你能继我志愿,乃我门第之光,我必含笑九泉,看你成功;不能继我志愿,则万不能与国民党的腐败份(分)子同流。

现在我的心很镇静,但不愿多谈多写。虽有千言万语要嘱咐你们,但始终无法写出。

好,弟妹,今生就这样与你们作结了!

你们的大哥砚芬嘱


背景介绍

史砚芬,江苏宜兴人。他早年丧父,家境贫穷,自幼和弟弟妹妹感情很好。1927年,史砚芬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后转为中共党员,担任共青团宜兴县委书记,组织指挥了著名的“江南农民暴动第一枪”——宜兴农民暴动。1928年5月5日,时任共青团南京市委书记的史砚芬在南京召集秘密会议时被国民党抓捕。被捕后,史砚芬严守党的机密,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毫不屈服。敌人对史砚芬束手无策,最后只能通过江苏特种刑事法庭以“意图颠覆党国”的罪名判处他死刑。史砚芬就义后,他的家属冒险收殓烈士遗体时,从他的内衣口袋里发现这封已血迹斑斑的书信,这是史砚芬留给弟妹的最后一封家书。为了不暴露身份,史砚芬一直使用化名余晨华。只有在这一封留给弟弟妹妹的诀别信中,他才在落款写下了 “砚芬”这个自己真正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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