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机关事务处 发布时间:2024-09-12 14:40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为检验全市防空警报设备的性能和效果,使广大市民了解和熟悉我国防空警报信号的规定,增强全市人民群众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根据省政府统一安排,我市定于2024年9月18日上午9时18分至9时40分,在六安市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和霍邱、舒城、金寨、霍山四县的城市规划区,统一组织防空警报试鸣。试鸣防空警报信号为:9时18分发放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9时28分发放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9时38分发放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各单位在防空警报试鸣前要做好公告的宣传与发布。

请全体市民和过往旅客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