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发布时间:2017-08-03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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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背景

为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六安市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起草过程中,我局多次与市财政局会商,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建设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通知》(皖办发〔2013〕13号)规定,结合市直机关办公用房实际状况,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二十一条。

第一章主要阐述了办法的起草原因、适用范围及各单位的职责。

第二章规定了维修改造条件和标准。

第三章规定了维修改造项目申报与审批事项。

第四章规定了维修改造项目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第五章明确了维修改造项目的验收和日常维护。

第六章规定了本办法由市管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及本办法执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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