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党员干部 这九种配备和使用公车的现象,违规!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机关事务处发布时间:2023-07-18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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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贯彻落实情况下,一些党员干部“既得利益”被打破,“额外收入”渠道被堵死,但是一些党员干部长期形成的不良用车习惯一时难以改变,即使领取了车改补贴,仍然“心有不甘”,便心存侥幸,开动“歪脑筋”,玩起“新花招”,想方设法规避监督、逃避处罚。于是出现了私车公养,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既领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甚至违规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等多种新问题、新现象。

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主要包括九类现象:

一是公车私用趋隐蔽。包括:变通私用,即将公务用车当作接送上下班的通勤车使用;租车私用,即用公款租赁车辆逃避监督;公私混用,即打着办公事名义办私事;擅驾私用,即公车长期被驾驶员私开私用;既领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二是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包括:不根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工作需要,超出单位公车规定编制增加公车配备;采取公车挂私人车牌照、外省车牌照等,逃避监管;公车主管部门违规核定公务用车编制,导致单位超编制配备公车;在指标上花心思,通过“转嫁”方式试图为违规配备披上合理外衣。

三是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即以特殊用途等理由超过规定的标准(排量、价格、车型)配备公车(包括擅自扩大专车配备范围或者变相配备专车)或者违规审批超标配备车辆。

四是配备豪华内饰。

五是借用占用换用享特权。即以“借”为名掩人耳目,长期使用企业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同时将产生的燃油费、维修费等车辆费用转嫁给企业或管理服务对象。

六是租用超标公车。即长期租赁豪华车辆当作公车使用。

七是油卡消费搞任性。即办理加油主、副卡,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揩油”,或利用公务油卡管理漏洞,用油卡购买个人消费物品。

八是私车公养。包括私油公供问题。如借“私车公用”之名报销私车产生的相关费用,或利用保管公务加油卡的便利,为私家车加油。私车公修问题。如以私车冒充公车,到单位定点维修厂维修,费用由单位结算。私票公报问题。如将私车产生的保险费、维修费、年检费等发票拿到公家报账。

九是私驾公车发生事故。即党员领导干部驾驶公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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