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管局(接待办)网站常态化监测工作制度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6-08-25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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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响应全国网站普查政策,促使我局(办)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证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同时为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信息化意识,激发干部职工的主人公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严格按照政府网站普查指标体系,抓好局(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各栏目的建设和管理;及时发现整改网站不能访问、网页内容不准确、链接不能打开、信息更新不及时、网站功能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回应公众反应和关切的问题,对没有维护和管理好网站的个人将进行全局通报并追究相应责任。

    一、网站常态化监测组织及职责

    1.局(办)办公室网站信息管理员负责提供统一的信息发布网络平台及网站常态化监测标准,及时与市电子政务办工作人员及相关技术人员联系解决运行管理中的技术问题,保证门户网站主页信息发布安全可靠。

    2.网站信息管理员和常态化监测由专人负责,负责新闻报道的策划、协调工作,负责全局网络新闻的发布管理工作。

    3.局(办)定期对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常态化监测,并及时向局(办)电子政务领导小组反馈监测问题,制定整改清单、督促整改到位,并建立销号台账。同时按月进行总结,对各科室及个人配合局(办)新闻宣传工作所做的各方面工作,如提供信息、撰写稿件、组织活动等,给予评价和表彰。

    二、网站常态化监测内容

    遵循积极、健康、向上的导向,准确及时地反映我局(办)各项工作最新动态,内容要及时更新,确保网络宣传的有效性和时效性。

    1.发布举办的重要会议,开展的重大活动,发生的重大事项;

    2.机关事务政策、法规文件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3.有特色或有重大新闻价值的活动以及其他需要社会或全体干部职工知晓的新闻动态。

    4.首页栏目信息更新情况。如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则检查所有二级页面栏目信息的更新情况。

    5.动态、要闻、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等信息长期未更新的栏目数量;网站中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的栏目数量;网站中的空白栏目(有栏目无内容)数量。

    6.互动回应类栏目长期未回应的情况。

    7.其它应公开发布的通知通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了解和遵照执行的具体工作要求等的内容。

    三、网站常态化监测信息发布审核

    需要发布上传的各种信息,应经过局(办)主管领导审核同意,确保信息宣传报道的真实性、时效性和高质量。

    1.反映局(办)重大事项信息稿件安排相关科室提供材料,专人撰稿。经局长(主任)审核后方可发布。

    2.各科室开展的工作、活动信息,由各科室组织撰写文稿,科室负责人对需要发布上传的稿件进行审核,并经分管科室领导、局(办)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发布。

    四、网站常态化监测信息发布安全

    1.提高安全意识,加强权限管理,用户名、密码由办公室专人妥善保存,不得泄漏密码,操作人员发布信息后要及时取消登录。

    2.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保密规定,严防失实报道和泄密事件发生。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发布宣传报道,造成失实报道或不良影响的,给予批评教育。

    3.要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任何个人不得利用单位网站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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